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宋锦程、施慧璐、张家港泽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泽兴”)、张家港泽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泽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9,2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3.3132%。其中,泽慧持有公司股份3,76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400%;泽兴持公司股份3,51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370%。以上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3月23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泽兴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67,3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3547%);泽慧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76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5400%); 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泽兴及泽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泽兴、泽慧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宋锦程、宋正兴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锦程、宋正兴、丁盛、朱晓燕、李虹承诺:(1)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如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丁盛、朱晓燕、李虹、朱小凤、陆秀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