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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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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6-0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卓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保证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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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卓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程卓女士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98,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程卓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7,412,490股减少至46,113,821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99%减少至3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常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 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股东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芯碁微装
  股票代码:68863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程卓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6年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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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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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人的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亚歌创投、纳光刻、合光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程卓,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卓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34,81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程卓女士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7日,程卓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98,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程卓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7,412,490股减少至46,113,821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99%减少至3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 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卓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年1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卓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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