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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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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6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6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相关基金办理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在下列2026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全天暂停本公告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并自下所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相关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2026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
  ■
  注:
  1、上述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若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香港交易所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6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6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以及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相关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不开放上述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在下列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公告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相关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
  ■
  二、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
  特别提示:
  1、上述日期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A50指数”,扩位简称为“中证A50ETF指数基金”。
  2、根据《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根据《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但满足以下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超额收益率。其中,超额收益率按以下方式确定:超额收益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当超额收益率大于0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率的60%,基金管理人将在次季度起的15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当超额收益率小于或等于0时,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6年1月14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6年1月15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3)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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