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
|
|
|
|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6-00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属于控股股东增持,增持主体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之一致行动人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资本”),本次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增持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的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自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1月6日,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00,754,000股,本次增持后,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云杉资本、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大桥公司”)、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林饭店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843,862,825股份,持股比例由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约54.4511%增加至约56.4511%,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0000%; ● 根据江苏交控之前出具的告知函,云杉资本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2月17日期间增持了本公司80,514,000股H股(增持比例约为1.5982%)。截至2025年12月17日,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823,622,825股(2,743,108,825股A股及80,514,000股H股),持股比例约为56.0493%。详情请参阅公司2025年12月19日公告;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6年1月7日本公司收到江苏交控出具的《关于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的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自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1月6日,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00,754,000股,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后,江苏交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843,862,825股,持股比例由约54.4511%增加至约56.4511%。 本次增持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计5,037,747,500股,包括3,815,747,500股A股和1,222,000,000股H股。 本次增持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皆为江苏交控,实际控制人皆为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增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6-00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63),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5年12月4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6年1月6日,本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