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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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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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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易方达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对于每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以及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实施差别的优惠申购费率。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实施差别优惠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范围。
  上述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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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实施差别优惠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在投资者持有期间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转出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份额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7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持有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该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持有期自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的申购补差费率首先按两只基金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计算初始值,在此基础上,当本基金作为转入基金时,最终申购补差费率可参照上述群体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相对于其他投资者申购费率的相同折扣比例执行)。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或转入基金时,若对方基金申购费率为非固定金额,则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0.02%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针对转入基金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8%;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8%;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元/笔。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2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8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80%;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其他投资者)持有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转入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0元,转入基金即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2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5000=15,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5,000.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5,000.00-0.00)×1.20%÷(1+1.20%)=177.87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177.87=177.87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5,000.00-177.87=14,822.13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4,822.13÷1.1000=13,474.66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购赎回T+1工作日确认、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且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份额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5)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其它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执行。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定期定额投资的费率优惠、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52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2层;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7.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午间收盘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850,场内简称:美国50,扩位证券简称:美国50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截至2026年1月7日11:30,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684元,相对于当日午间收盘时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4.10%。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深圳市精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锋医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的H股的认购。精锋医疗本次发行的香港包销商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控股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精锋医疗本次发行价格为43.24港元/股,由整体协调人与发行人磋商厘定。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表:
  ■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关于零售直销与基金投顾业务迁移安排的联合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7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财富”)。易方达财富已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及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
  为实现财富管理业务的整合及升级,更好服务广大投资者,易方达基金拟将零售直销业务、基金投顾业务逐步迁移至易方达财富,现将迁移安排提示如下:
  一、易方达基金直销平台(如e钱包APP、PC端网上交易系统等)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持有的易方达基金相关产品转托管至易方达财富,并在易方达财富新开立基金交易账户。转托管后,投资者原持有易方达基金相关产品的申赎费率、交易效率及获得的服务均维持不变,后续可在易方达财富继续购买易方达基金相关产品,同时还可便利购买其他管理人的基金产品及参与基金投顾服务。暂不转托管的,投资者在原直销平台享有的服务亦不受影响。具体转托管的操作指引,请见相关直销平台引导页。
  前述业务迁移设置过渡期,期间易方达基金和易方达财富将持续发布提示性公告。未来在过渡期结束后,易方达基金零售直销客户将批量转托管至易方达财富,届时将另行公告。
  二、自2026年1月23日起,附件所列合作平台上基金投顾服务的提供方将由易方达基金变更为易方达财富。届时易方达基金在投顾服务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自动转由易方达财富承接,并由易方达财富继续为投资者提供基金投顾服务,服务内容、业务规则及服务费率均维持不变。服务主体变更前,双方将协同为投资者提供基金投顾服务。
  易方达基金与易方达财富将继续秉持“客户利益至上”的理念,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服务。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易方达基金客服电话(400 881 8088)、易方达财富客服电话(400 160 8888)咨询,或登录易方达基金官方网站(www.efunds.com.cn)、易方达财富官方网站(www.efundcf.com.cn)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投顾业务合作平台清单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附件:基金投顾业务合作平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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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696,场内简称:纳指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6年1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57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5.17%。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易方达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易方达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工程机械ETF易方达”。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50万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50万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滩大道199弄5号1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滩大道199弄5号10层
  法定代表人:江伟
  联系人:庄传勇
  电话:021-2229888-33362
  客户服务电话:956021
  网址:www.ajzq.com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联系电话:022-28451922
  客户服务电话:956066
  网址:https://www.bhzq.com
  (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26层
  法定代表人:张明
  联系人:李卓颖
  联系电话:0311-86272212
  客户服务电话:95363
  网址:https://www.95363.com
  (4)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号海西金谷广场T2办公楼13-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中国长城资产大厦15-16楼;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号海西金谷广场T2办公楼13-14层
  法定代表人:李鹏
  联系人:林静怡
  联系电话:0592-2079322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网址:www.gwgsc.com
  (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人:纪毓灵
  联系电话:0755-23610914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或95514
  网址:www.cgws.com/cczq
  (6)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山左路1851号山东财金大厦9层901-9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98号万硕大厦A栋21楼
  法定代表人:梁雷
  联系人:闵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21-20361166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杨晓丹
  联系电话:021-23586595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代)
  联系人:闻鑫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1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潘海标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1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0512-62938521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联系人:曾佳
  联系电话:010-66554122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1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6-19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戴巧燕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海河
  联系人:王宁基
  联系电话:0755-82022112
  客户服务电话:95563或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9)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顾伟
  联系人:郭逸斐
  联系电话:0510-82832051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0)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朝东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ht.com
  (2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1682519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sdicsc.com.cn
  (23)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6号楼6层605-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至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crsec.com.cn
  (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钦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6)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闪雨晴
  联系电话:021-687772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联系人:程剑心
  联系电话:010-68587075-6028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66-89
  网址: www.hczq.com
  (28)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座
  法定代表人:黄德良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2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胡子豪
  联系电话:021-50531281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联系电话:010-58124967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3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6楼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苏卉
  联系电话:021-54967574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400-109-9918(全国)
  网址:www.cfsc.com.cn
  (32)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联系人:曹侃程
  联系电话:027-51663237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3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联系电话:0451-87765732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34) 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联系人:熊丽、王捷勋
  联系电话:0471-4972675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3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755-83025693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3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赵东会
  联系电话:029-88447611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37)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8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张强
  客户服务电话:956006
  网址:www.lczq.com
  (3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联系人:曹宇鑫
  联系电话:021-80508504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3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曹梦媛
  联系电话:025-58519529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4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1)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2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27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安
  联系人:王诗淇
  联系电话:0755-22158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https://www.ubs.com/ubssecurities
  (4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陈帅
  联系电话:0351-8686896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http://www.i618.com.cn
  (4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3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海超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https://www.shzq.com/
  (4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73号民生互联网大厦C座1401-1408、1501-1508、1601-1606、1701-1705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5073号华海金融创新中心C塔16-19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峰
  联系人:陆玮璐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9135
  客户服务电话:956019
  网址:www.csco.com.cn
  (47)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甘卫斌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882
  网址:http://www.wanhesec.com.cn
  (48)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系人:李梓文
  联系电话:176020269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4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联系电话:029-87211668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5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联系人:曾梦琪
  联系电话:023-67876062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51)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50295432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5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1幢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1幢5层
  法定代表人:林志忠
  联系人:郝晓林
  联系电话:010-83252192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5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54)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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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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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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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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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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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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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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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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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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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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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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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可用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的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基金份额与深市组合证券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深市组合证券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
  (5)申购、赎回的对价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数额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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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易方达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方达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6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6年1月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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