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采取集中审议,集中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竑毅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郝生跃先生、许光建先生、樊燕萍女士、朱玉杰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列席会议;董事陆勇先生、杨涛先生、杨文胜先生、陈鹏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利荣女士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五、六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9,863,576,055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家楷、潘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