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泰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6年1月6日起对国泰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国泰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在现有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Y类基金份额。 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基金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A类、C类、I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I类和Y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A类、C类、I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 二、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如下: ■ 未来如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适用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进行一定的优惠,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销售服务费 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申购费用由申购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时豁免上述申购费。销售机构可对上述申购费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或者免收申购费,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三、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I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四、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告,Y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等事宜安排将另行公告。 五、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26年1月6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 附件: 《国泰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国泰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