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刘进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 注:1、上表朱江的一致行动人为张芝焕、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水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2、上表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3、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进先生和吴志雄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刘进先生和吴志雄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