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5〕565号),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报的中闽福清港头100MW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中闽福清迳江养殖区50MW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和中闽福清渔溪100MW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列入《福建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清单(2025年版)》,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报的3个光伏电站项目列入《福建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清单(2025年版)》,有利于公司紧抓双碳战略机遇,深化福建省内光伏发电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 三、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项目建设前尚需获得项目备案、用地审批、电力接入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项目投资尚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项目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