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通过,且均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丽芬律师、沈鹏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