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Grammer Jifeng Automotive Seating CZ s.r.o.(以下简称“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 ● 公司本次为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00万欧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0万欧元(含本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落实乘用车座椅业务全球化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拟在捷克建设座椅生产基地,并于近期与厂房出租方签署《租赁协议》。根据厂房出租方要求,本公司和公司安排的银行将对该租赁提供履约担保。 为支持座椅业务发展,加快捷克工厂的建设,公司于2026年1月5日签署了《担保函》,对上述租赁事项提供1,500万欧元的履约担保,并向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上海分行(“德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办理代开银行保函业务。代开银行保函业务的内容具体如下: 德商银行上海分行协调其境外往来行向出租方开立履约保函,以担保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对上述厂房租金的支付,公司作为最终义务人将根据与德商银行上海分行达成的《授信协议》和《保函业务总约定》的相关规定向德商银行上海分行承担与本次代开银行保函业务相关的所有偿付责任和其他义务(“本次担保”),保函金额为500万欧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股东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4.64亿欧元和39.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2025年度,公司对沈阳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继峰”)预计的担保额度为4亿元人民币,未实际使用,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将沈阳继峰的2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26年1月5日汇率折算为2438.22万欧元,下同)担保额度调剂给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使用。上述2家子公司调剂前后的担保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的基本信息 ■ (二)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Grammer Jifeng Automotive Seating GmbH(以下简称“格拉默继峰(德国)”)8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Grammer Aktiengesellschaft(以下简称“格拉默”)持有其20%股权,格拉默继峰(德国)持有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100%股权,故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担保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 2、担保人:本公司 3、债权人:AIFM XV,s.r.o. 4、担保金额:1,500万欧元 5、担保期限:3年(36个月) (二)保函业务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格拉默继峰座椅(捷克) 2、受托代开银行保函机构:德商银行上海分行 3、代开保函业务申请人(即本次担保偿付义务人):本公司 4、合计银行保函金额:500万欧元 5、银行保函有效期限:2026年12月31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是为支持捷克工厂建设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座椅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故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2.56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5.21%,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关联方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