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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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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5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01月0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3、议案1.00、2.00、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通过;议案4.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4、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26年01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资本市场部。 2、登记时间:2026年01月19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04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侯旭志、刘畅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1月06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 备注: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5; 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英伟、宋万良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王志、陆继刚、张亚男、韩勤亮、杨路、魏伟、尹天长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董事张英伟、韩勤亮、尹天长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张英伟、韩勤亮、尹天长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协议、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需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3)授权董事会组织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4)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5)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7)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张英伟、韩勤亮、尹天长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翔福新能源”)增资68,000万元,为其业务拓展、技术研发、负极材料项目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翔福新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变更为63.3%,旭阳控股持股比例为36.7%。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将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旭阳控股”)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增资68,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翔福新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变更为63.3%,旭阳控股持股比例为36.7%。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6年1月5日,公司、旭阳控股及翔福新能源已完成增资协议签署,本次交易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旭阳控股将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4号楼 4.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杨雪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655030132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7.08亿元,净资产47.41亿元,收入47.61亿元,净利润1.62亿元。 (二)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除此外,旭阳控股与公司及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3MAC5L0EX70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5.注册资本:6亿元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01日 7.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8.主营业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与销售 9.股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经审计。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翔福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5]0709号),经采用收益法评估,翔福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25,879.91万元,评估值为86,254.05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60,374.14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233.29%。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原因系该方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建立在一系列假设模型基础上进行预测,进而综合评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既考虑了各项资产及负债是否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得到合理充分地利用,也考虑资产、负债组合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翔福新能源评估基准日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账面净资产增加31,032.09万元,其中实收资本增加31,900.00万元、亏损868.91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前述评估值和评估基准日后账面净资产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投前估值为117,286.14万元,旭阳控股以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9548元的增资价格,向翔福新能源现金增资68,000万元,其中34,7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2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旭阳控股”) 乙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滨海能源”) 丙方: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目标公司”) (二)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翔福新能源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94,786万元,滨海能源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持股比例将变更为63.30%,旭阳控股持股比例为36.70%,对应出资额分别为60,000万元和34,786万元。 (三)增资认购款实缴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取得丙方书面豁免,本协议所涉增资认购款的缴付以下列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为前提进行: 1.本次增资事项经过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或同意; 2.乙方放弃对本次增资行使优先认购权; 3.本协议各方以及其它有关方已经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签署了所需的本协议(包括附件)、新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 4.未发生任何已经或可能会对本次增资或目标公司的合法存续、生产管理、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或其他重要方面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 5.本协议已生效。 (四)交割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各方应配合丙方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同意签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机构不时要求提供的必要和合理的法律文件,以促成本次增资所需要的变更登记手续尽快完成。 (五)治理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维持不变。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各方签署之日成立,经过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或同意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翔福新能源增资,将为翔福新能源业务拓展、技术研发、负极材料项目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有助于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旭阳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位。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3.《增资协议》。 4.《资产评估报告》。 5.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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