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57.8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12月9日 2、授予数量:257.80万股 3、授予人数:11人 4、授予价格:8.90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 1、#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均参与本公司日常运营。在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及与之相关的议案时,该(等)董事须回避表决;在本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该(等)董事不参与管理。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和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的,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股利由公司收回。 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15日出具大信验字【2025】2-00012号验资报告,对截止2025年12月12日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验证。截至2025年12月12日止,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 70040078801500000534 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认购资金人民币贰仟贰佰玖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22,944,200.00)。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将公司257.80万股股份性质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将公司257.8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至11名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并完成登记确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80万股,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44,200.00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说明: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市场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份年度审计报告并结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机制计算结果(如有)为准。 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