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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4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在自查期间,有5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前述人员的买卖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前,根据该等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或情况,也未向亲属透露本激励计划,系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在自查期间,共有36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该等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系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其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具体方案等相关信息,也未有任何人员向其透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获取或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情况: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8,185,000元“神通转债”转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2,446,523股,占“神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25,930,000股的0.5744%。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5年第四季度,共有人民币388,000元“神通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33,706股。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神通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48,815,000元,占“神通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5.1153%。
  ●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93.30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1月30日。2025年第四季度,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400股。截至本次行权期届满,累计已行权股份数量为3,866,000股,占该期可行权总量的98.30%。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神通转债”,债券代码“111016”。
  根据有关规定和《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神通转债”自2024年1月3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神通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1.6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1.4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0月12日起由11.60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增发新股,“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2月20日起由11.57元/股调整为11.5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因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4月8日起由原来的11.55元/股调整为11.56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8日起由原来的11.56元/股调整为11.52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5、因公司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10月13日起由原来的11.52元/股调整为11.5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6、因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11月27日起由原来的11.51元/股调整为11.48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神通转债”转股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9年7月24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8,185,000元“神通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2,446,523股,占“神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25,930,000股的0.5744%。
  2025年第四季度,共有人民币388,000元“神通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33,706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神通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48,815,000元,占“神通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5.1153%。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其中登记股票期权合计223万份,激励对象12名,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10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
  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1月30日届满,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行权部分已于2025年4月25日注销完成。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54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153人参与行权。
  4、行权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格为10.36元/份。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5年第四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股份数量为400股。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3,866,000股;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40,051,76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股本变动情况
  ■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62590629
  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神通”)于近日收到了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22000582,发证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长春神通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长春神通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2025年至2027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32,303,04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588,001股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5,715,042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现场出席5人,通讯出席3人)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朱春亚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3为特殊表决事项,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3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议案1-3、议案5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泽宇、胡金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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