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7,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0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5-04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46)。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2%,购买的最高价为42.99元/股,最低价为42.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3,27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