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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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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2026-00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44起新增诉讼;465起变更诉讼请求;530起调解;1起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 涉诉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1,812名投资者起诉,合计涉诉金额为52,102.54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530起调解案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3,464.3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达成调解案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6,825.71万元,未超过公司截至上一报告期末对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12,500万元,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44起新增投资者诉讼案件及465起发生诉讼请求金额变更案件,将导致公司对预计负债金额进行重新审慎评估。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等事项可能会对公司当期或未来期间的损益产生一定影响。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12、临2022-025、临2022-041、临2022-048、临2022-059、临2022-064、临2022-073、临2022-079、临2022-082、临2022-087、临2022-093、临2023-004、临2023-009、临2023-018、临2023-100、临2024-071、临2024-082、2025-002、2025-026、2025-050、2025-102、2025-106、2025-120和2025-127号公告。
  本月,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有如下进展:
  一、涉及本次进展的投资者诉讼情况概述
  (一)新增投资者诉讼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顾某某等44人
  被告:亿阳信通等
  2、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70.71万元(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和印花税损失等);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2)。
  (二)投资人变更诉讼请求情况
  在投资者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等合计465位投资人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诉讼请求金额由465万元变更为8,188.97万元。
  (三)与投资人达成调解情况
  在投资者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与王某等530位投资人自愿达成调解,并签署调解协议,北京金融法院出具了相关调解、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将于收到调解、裁定书后向投资人的指定账户合计支付赔偿款3,464.36万元;
  2)相关投资者放弃一审其他剩余诉讼请求;
  3)各方就本案一次性解决争议,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四)一审判决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2025)京74民初154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 判决公司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王某某赔偿投资损失44.97万元;
  2) 判决除公司外的其他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驳回王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1,812名投资者起诉,合计涉诉金额为52,102.54万元。其中已达成和解或调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695起,合计赔偿金额6,825.71万元;撤回起诉及视同撤回起诉案件66起;其余1,051起案件尚未结案,合计涉诉金额为30,408.65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达成调解案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6,825.71万元,未超过公司截至上一报告期末对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12,500万元,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44起新增投资者诉讼案件及465起发生诉讼请求金额变更案件,将导致公司对预计负债金额进行重新审慎评估。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等事项可能会对公司当期或未来期间的损益产生一定影响。
  3、公司已收到一审判决的王某某案件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
  4、公司高度重视涉及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相关涉诉事项,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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