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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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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代销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6年1月5日起增加浙商证券为银华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创债ETF银华,基金代码:159112)、银华创业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业板综ETF银华,基金代码:159288)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增加中航证券为银华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创债ETF银华,基金代码:15911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增加平安证券为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MSCI中国,扩位证券简称:MSCI中国ETF,基金代码:51238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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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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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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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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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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