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11:00在公司212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伟先生、段彪先生、魏增亮先生、陈庆振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李亮先生、王新宇先生、马涛先生、颜廷礼先生、桑丽霞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7447.0761万元收购蒋忠伟、王容、郝现柱、熊靖合计持有的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阳股份”)拟以自有资金7447.0761万元收购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人高科”或“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达人高科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5、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整合风险、经营风险以及商誉减值风险等,具体详见“八、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实力,拓展多元化产业布局,提升科技属性与盈利增长潜力,持续巩固综合竞争优势,夯实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7447.0761万元收购蒋忠伟、王容、郝现柱、熊靖合计持有的达人高科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达人高科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蒋忠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5136**********6491;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在标的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王容,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5130**********7348;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在标的公司担任监事、采购部经理。 郝现柱,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729**********2914;住址为山东省单县浮岗镇;在标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熊靖,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5107**********4397;住址为四川省江油市新安镇;在标的公司担任数码事业部总监。 蒋忠伟与王容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蒋忠伟、王容、郝现柱、熊靖之间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7666229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8号精密智造大厦1栋厂房601 法定代表人:蒋忠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6月17日 主营业务:达人高科是专业从事锂电池管理系统(BMS)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核心产品BMS作为保障锂电池安全运行的关键配套部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储能、通信基站储能等储能场景,以及智能穿戴、手机、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扫地机、吸尘器等消费电子领域。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经工商登记在册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信专字(2025)第000547号),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应付账款(BMS采购货款)余额为499.51万元,结算期限为月结30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对交易对方蒋忠伟、王容、郝现柱其他应收款(借款)余额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200万元。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做好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方上述借款的清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蒋忠伟、王容为标的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7555.26万元,且未就该等担保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5、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东均确认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信”),以2025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达人高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452号)。2025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1020SDFZ2025018),公司拟收购达人高科51%股权所涉及的达人高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达人高科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730.50万元。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24272.05万元,评估值27691.11万元,评估增值3419.07万元,增值率14.09%;负债总额账面值16960.62万元,评估值16960.62万元,评估增值0.00万元,增值率0%;所有者权益账面值7311.43万元,评估值10730.50万元,评估增值3419.07万元,增值率46.76%。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达人高科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4602.11万元,较账面值增值7290.68万元,增值率 99.72%。 3、最终评估结论确定 收益法估值结果较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高3871.61万元,两种评估方法形成估值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2)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整体资产的预期盈利能力,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是对多种单项资产组成并具有完整生产经营能力的综合体的市场价值的反映,包括运营商渠道、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关注的重点是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而资产基础法无法体现该部分价值,因此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基于上述差异原因,综合考虑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素的收益法更能体现被评估单位为股东带来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即达人高科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14602.11万元。 (二)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鹏信出具的达人高科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且该评估结果已经公司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达人高科51%股权价值为7447.0761万元,定价公允合理。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收购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乙方1:蒋忠伟 乙方2:王容 乙方3:郝现柱 乙方4:熊靖 丙方(标的公司):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及其作价、支付 1、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乙方支付现金合计受让其持有的达人高科51%股权,购买完成后,公司成为达人高科的控股股东。 2、各方同意,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深圳鹏信出具并经甲方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评估值为依据,达人高科100%股权对应价值14602.11万元。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达人高科51%股权转让总价款为7447.0761万元,股权转让对价基于各转让方所转让标的股权比例在各转让方之间分配,每一转让方转让的股权比例、股权转让对价情况如下: ■ 3、各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及方式具体如下: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交易价款的30%作为首笔股权转让款,即2234.1228万元,其中向乙方1支付1675.5921万元,向乙方2支付223.4123万元,向乙方3支付223.4123万元,向乙方4支付111.7061万元。 (2)自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即支付交易价款的30%,即2234.1228万元,其中向乙方1支付1675.5921万元,向乙方2支付223.4123万元,向乙方3支付223.4123万元,向乙方4支付111.7061万元;乙方在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与标的公司间的关联资金往来,如未按期结清,则甲方将在第二笔应付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代付给标的公司。 (3)自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出具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即交易价款的10%,即744.7076万元,其中向乙方1支付558.5307万元,向乙方2支付74.4708万元,向乙方3支付74.4708万元,向乙方4支付37.2354万元。 (4)乙方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应依法履行本次交易有关的纳税申报义务,并在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前向甲方提供《税收缴款书》或者《税收完税证明》等纳税凭证。乙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的,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中对乙方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及滞纳金(如有)予以代扣代缴,并在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给乙方。 (5)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根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支付。如触发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业绩补偿情形,则在按照业绩补偿规则扣减乙方应补偿金额后,将应支付的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如有)。 (三)债权债务、人员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达人高科债权债务不发生变更,仍由达人高科享有和承担。 2、达人高科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将由达人高科按照劳动合同与其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3、各方确认,交割日后,达人高科变更为甲方控股子公司,如因达人高科劳动合规问题需要整改的,各方同意并积极配合按照合规要求推进整改。 4、本协议生效后,圣阳股份作为达人高科控股股东,依法享有向达人高科股东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 (四)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及交接事项 1、本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丙方应互相配合、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备案新的公司章程。标的股权的风险、收益、负担等所对应的权利及义务均自交割日起由乙方转移至圣阳股份。 2、虽有上述款约定,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如标的公司出现本次交易《审计报告》未记载的债务承担,如有关方认可或该等责任经有权机关判定由甲方或达人高科承担后,甲方或达人高科承担的金额最终应由乙方按原持股比例承担。 3、本协议生效且首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后,甲方组织并授权相关工作人员进入标的公司住所及相关经营场所,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及相关事项交接及查验。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标的资产对应资料存在虚假或缺失的,则应当在30日内全部补正;无法补正且对甲方或标的资产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乙方应在损失发生后30日内对甲方或达人高科损失进行现金、足额补偿。 (五)过渡期损益归属 1、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应尽快协商确定过渡期审计事宜,由圣阳股份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启动对标的资产进行过渡期审计工作,并在前述工作启动之日起2个月内出具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 2、审计结果以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为准,若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与基准日《审计报告》相比有所增加,甲、乙双方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其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部分;若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与基准日《审计报告》相比有所减少,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部分乘以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得出的金额。如果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不足以弥补乙方应向甲方补偿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部分,则乙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向甲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3、乙方承诺,过渡期内,将对标的资产尽勤勉善良管理之义务,合理和正常、运营、使用该等资产。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 1、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 (1)2026-2028年为业绩承诺期,乙方预计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60.04万元、1940.95万元、2050.30万元,即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751.29万元。 鉴于此,乙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6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760.04万元;在2026年度至2027年度期间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700.99万元;在2026年度至2028年度期间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751.29万元。 上述净利润的计算,以甲方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2)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由甲方委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标的公司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乙方应按照本条约定的计算方式,以扣除股权转让价款或支付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 ①2026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90%; 或②2026年至2027年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90%; 或③2026年至2028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 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截至当期累计已补偿金额。 (4)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甲方应在审计机构出具标的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后按照前款约定项下约定的公式判断是否触发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计算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若触发本条约定的现金补偿义务,应补偿金额由甲方优先在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扣除后仍不足以补偿的,则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应补偿金额由乙方各方按原持股比例分摊。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标的公司完成三年累计承诺金额,则甲方将返还前期因未完成业绩承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补偿金额(即(二)3/(5)条约定的扣减款项和(六)1/(3)约定的支付款项,如有)。 (5)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不分红。 2、团队超额业绩奖励 各方同意,若标的公司在每年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高于对应期间承诺的累计净利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标的公司将按照本条约定的方式计算团队超额奖励: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截至当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除超额业绩奖励前)-对应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A-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团队超额业绩奖励金额,A的取值结合实际情况,在30%-50%之间取值,具体以另行制定的奖励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奖励人员范围、奖励金额、支付时间等)为准。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即7447.0761万元)的20%。 3、股东分红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标的公司根据每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可将净利润的30%-50%向股东进行分红,具体分红比例及金额以届时方案为准,并于次年的5月31日前执行。 4、剩余股权的收购 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完成业绩承诺约定,且202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扣除超额业绩奖励之前),则在满足相关法律、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收购方有权机构决策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甲方将启动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收购事宜,最终收购价格以届时经交易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就标的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具体收购条款以届时相关法律、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经收购方内部机构和有权机构决策审批后,以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的收购协议为准。 5、担保措施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乙方同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49%股权质押给甲方,为本协议项下乙方、标的公司相关义务及责任提供质押担保,并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在办理甲方受让乙方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为准。 (七)标的公司治理 1、党组织建设。标的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共产党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支部书记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2、标的股权交割后,标的公司将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3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并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提名2名董事。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3、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4、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纳入甲方财务管理体系。 5、标的股权交割后,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机构履行监事会职责。 (八)生效条件 各方同意,本协议的生效以及本次支付现金受让股权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的全部成就及满足: 1、本次交易已经各方内部有权审议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甲方国资主管单位审批同意; 3、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九)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协议各方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视为本协议最终履行完毕。 2、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增加或删除需以书面方式进行。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不会新增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作为公司上游供应商,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高度战略协同性。本次交易是公司践行长远发展战略、深化产业链整合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整合标的公司 BMS 核心技术与优质产业资源,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实力,拓展多元化产业布局,提升科技属性与盈利增长潜力,持续巩固综合竞争优势,夯实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发展产生多方面积极影响,在技术协同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深度整合标的公司 BMS 核心技术储备与专业研发团队,显著提升 BMS 自主研发实力及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双方将围绕储能系统集成前沿技术开展联合研发,实现研发资源共享与成果互通,有效缩短研发周期、降低技术投入风险,助力公司提升在储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在产品与供应链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BMS产品将纳入公司产品体系,完善公司上游配套供给能力,助力公司精准响应多元储能场景及终端客户定制化需求,提升客户粘性,同时通过供应链整合优化研发、生产、交付全链路协同效率,强化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并依托标的公司在消费电子及储能等领域的成熟渠道与客户资源,实现市场协同拓展,开拓新的增长空间;在产业布局方面,标的公司产品覆盖消费电子、物联网、储能等多领域,其在电力电子、BMS 核心算法等领域的技术沉淀与市场基础,将为公司完善电力电子、软件技术、通信网络等领域的多元化产业布局提供技术与资源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科技属性,拓宽盈利边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综上,本次交易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一)整合风险 公司与标的公司在经营策略、管理制度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在业务、管理、团队等方面的整合效果及协同效应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成立整合专项小组,制定详细的整合计划,结合标的公司经营特点统筹推进治理结构优化、管理制度对接、业务资源整合及团队文化融合,稳步推动协同价值释放,降低整合风险。 (二)经营风险 尽管本次交易已履行充分的分析论证程序,但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外部因素,以及其自身运营效率、技术迭代能力、核心团队稳定性、客户结构集中等内部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其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建立精细化投后整合管理机制,持续跟踪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与市场动态,通过优化标的公司运营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人才激励及加力市场拓展等措施,提升其经营稳健性与抗风险能力。 (三)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商誉需在未来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可能引发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公司经营表现,通过深化业务协同、提升运营效率、优化盈利模式等方式保障其业绩稳定,积极防范和化解商誉减值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5、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