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摩托车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在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摩托车制造项目,项目计划投资额度约30亿元,其中购买土地约837亩(其中210亩已于2022年6月28日竞拍获得)。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署相关合同、参与土地竞拍等事项。该事项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建设摩托车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9月27日,公司以自有资金17,470万元人民币竞拍获得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DB110105、DB090202、DB08050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叁拾玖万零肆佰叁拾捌平方米(小写390,438㎡),并签署了《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因地质条件复杂等原因导致部分建筑竣工期较原计划延长,公司近日与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书》,将原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延期到2026年6月27日,原出让合同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司与其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为温土让合字 2022-054号,出让土地面积为39.0438公顷。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对温土让合字2022-054号合同进行再次补充,将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延期到2026年6月27日,原出让合同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书》,预计对公司不会产生其他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踪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