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57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姜少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8,650,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590%。其中中小股东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511,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2%。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430,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219,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63%。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42,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7%;反对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02,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51%;反对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43%;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36,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3%;反对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48,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3%;反对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7%;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34,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0%;反对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0%;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3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2%;反对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进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0,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961%;反对1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39%;弃权8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20,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961%;反对1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39%;弃权8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99%。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数额56,139,120股,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王颖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