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子公司酒业营销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于2025年12月2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常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51225GR4355310),约定公司为子公司酒业营销与交通银行常德分行续签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借款本金为人民币900万元,对应担保的保证金额为900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中,公司为子公司酒业营销预计的年度担保总额度为7,000万元,本次子公司酒业营销新签担保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另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担保额度使用进展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实际担保余额及剩余担保额度的汇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常德分行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债务人: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900万元 3、担保范围:为全部借款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6、保证期间: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酒业营销生产经营运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酒业营销经营业务的拓展,且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实时掌握被担保方的现金流等财务情况,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2025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6.65%。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