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并投资建设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 ● 风险提示: 1、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或因项目投资额大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确保公司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概况 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扩大高性能磷酸铁锂产能,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拟与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华罗庚高新区管委会”)签署《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合作协议》及《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合作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协议”或“本协议”),项目拟由常州锂源的全资子公司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华罗庚高新区”)内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及年产24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基地(以下简称“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生产基地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计划建设12万吨,常州锂源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并投资建设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名称: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性质:政府行政机关 (三)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科教路126号 (四)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五)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二)投资主体: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实施主体及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1月28日 3、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4、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项目建设规划及投资规模:拟在华罗庚高新区内新建研发中心及年产24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基地,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生产基地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计划建设12万吨,二期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 (六)项目建设周期:预计9个月(一期项目) (七)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拟在华罗庚高新区内新建研发中心及24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基地。生产基地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计划建设12万吨,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三)项目公司 乙方全资子公司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实施。 (四)项目用地 1、本项目规划工业用地160亩(以实际出让的土地面积为准),四至范围为:东至萍湖路(规划),南至江东大道,西至安易行、巨冈,北至华业路。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 2、甲方挂牌出让的地块达到“七通一平”(厂区外道路、自来水、通电、通天然气、光纤、污水网管、雨水网管、场地平整)标准。其中,场平须确保达到国家设计规范,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项目用地红线外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等管网及配套设施应接至用地红线,由甲方负责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 3、甲方应确保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满足建设条件的土地。若因甲方原因延迟交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各项建设、投产及运营时限相应顺延。 (五)甲方给予项目方的支持 1、甲方开通本项目落地绿色通道,提供全流程优质快捷服务,使本项目建设各项手续齐全合规,包括但不限于“四证两评”(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环评报告批复、节能审查批复)。 2、甲方按照省级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进行土地挂牌出让。 3、甲方负责协调项目公司生产用电、用气价格不高于金坛华罗庚高新区企业同等条件下执行的市场化最优惠价格。如乙方需要直购电、天然气,甲方负责协调相关手续为项目方积极争取市场化最大优惠。 4、甲方积极推荐本项目申报“常州市重点项目计划”“江苏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并尽力协调力争入围,以获得常州市级、江苏省级层面的各项支持。 5、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及项目公司争取上级科技研发、人才引进、设备投入支持等各项惠企政策。 (六)乙方及项目公司给予甲方的承诺 在甲方全面履行本协议核心义务的前提下,乙方承诺项目于2026年一季度启动建设,2026年三季度竣工投产,一期项目建成后产能不低于12万吨/年。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七)其他 1、乙方及项目公司获得的各类奖励、补贴,所涉入库税收事宜由乙方及项目公司依法缴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就本协议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即常州市金坛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产品,主要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战略布局,围绕公司目前的客户和市场结构,实现公司业务的合理、适当延伸,积极发挥协同效应,推动公司稳健、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本次公司计划在华罗庚高新区的投资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或因项目投资额大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确保公司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并投资建设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扩大高性能磷酸铁锂产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拟与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合作协议》及《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合作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协议”或“本协议”),项目拟由常州锂源的全资子公司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及年产24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基地(以下简称“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生产基地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计划建设12万吨,常州锂源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并投资建设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05)。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2日 至2026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6、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7、登记时间:2026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8、联系人:许嫣然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箱:lpkj@lopal.cn (二)H股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进行登记; 3、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