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熊涛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5人,独立董事涂娟、莫德曼、程池、胡俞越、徐雅珍、代军勋因其他工作安排等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高路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柳州公司实施酵母抽提物复配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园区工厂实施年产6万吨食品原料柔性智能制造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俄罗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实施年产2.2万吨酵母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数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晖、陈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