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因公司丧失继续经营能力,且董事会、监事会均不能召集股东大会。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由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南京宁之火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召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德力西大厦1号楼6层星韵律所大会议室。 三、主要议案:1.决议解散公司;2.批准外聘律所负责具体清算工作(拟外聘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审议外聘律所合同;3.成立公司清算组,决定清算组成员;4.审议清算方案(含清算程序、资产处置方案等)。 四、参会登记办法:请参会代表于2026年2月10日8:30前持参会回执暨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及身份证到达会场登记。 五、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会议召集人:南京宁之火科技有限公司 会议通知人:浙江华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 附:1.《参会回执(暨授权委托书)》;2.联系方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1号楼德力西大厦6层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蔡律师15757132885/傅律师18067921902。 附件:参会回执(暨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