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12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66、临2025-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首次回购股份共计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8元/股、最低价为1.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