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6-001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其他股份(重整投资转增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6,477,10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6,477,10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执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的部分重整财务投资人所持有的股份,涉及8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9月9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送达的(2022)苏1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王锁二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及2024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024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2024)苏11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镇江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及《重整计划》。依据《重整计划》,以镇江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之日的公司总股本406,847,052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1.55346股的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五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70,049,04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76,896,101股。前述转增股票470,049,049股已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由重整财务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受让214,737,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限售期为自取得前述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2024)苏11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前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及《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重整财务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
  注1:松树慧林(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松树华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松树慧林(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为其指定持股主体。
  注2:丹阳先进半导体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为苏州益波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指定持股主体。
  在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镇江中院于2024年12月27日将前述转增股票扣划至重整财务投资人名下证券账户。
  《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对于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东应付公司的1,693.09万元业绩补偿款(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款”),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恺博智赢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代码:SAJU64)、罗秋娥、松树慧林(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博、乐贝尔、赵香梅、陈赛平、北京恒尘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楼益女将对业绩补偿款在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时的实际金额承诺承担现金兜底责任,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重整投资人内部各自兜底义务的比例按照重整投资人在公司重整中取得的股票数量比例或重整投资人约定确定。截至目前,重整投资人对业绩补偿款事项无其他约定。
  截至目前,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恺博智赢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代码:SAJU64)、松树慧林(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博、乐贝尔、赵香梅、陈赛平、楼益女合计7名重整投资人已根据《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按照在公司重整中取得的股票数量比例承担了兜底责任,向公司合计支付现金7,685,083.05元,现前述7名重整财务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和丹阳先进半导体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申请持有的相关限售股于2026年1月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发行股份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关于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股的重整财务投资人共计8名,分别为: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恺博智赢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代码:SAJU64)、松树慧林(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博、乐贝尔、赵香梅、陈赛平、楼益女、苏州益波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重整财务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受前述内容的限制。
  2、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重整财务投资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经核查,本次解除限售的重整财务投资人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恺博智赢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代码:SAJU64)、松树慧林(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博、乐贝尔、赵香梅、陈赛平、楼益女针对业绩补偿款已按其在公司重整中取得的股票数量比例承担了兜底责任,向公司合计支付现金7,685,083.05元;
  4、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6,477,1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27%。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8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