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2,752,152,11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的情况,无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8,741,300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93,410,81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郭凌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侯贵明先生列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董事局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关于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肇棕、张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公司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郭凌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郭凌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刘颖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下列人员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一)战略委员会(7人) 召集人:郭凌勇 组成人员:刘颖喆、向宇、李伟杰、王跃堂(独立董事)、秦昕(独立董事)、周涛(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3人) 召集人:王跃堂(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颜俊、周涛(独立董事) (三)提名委员会(3人) 召集人:秦昕(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刘颖喆、周涛(独立董事)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召集人:周涛(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向宇、王跃堂(独立董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十一届董事会预算工作小组的议案》。 组长:郭凌勇 副组长:王跃堂(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向宇、李伟杰、颜俊、秦昕(独立董事)、周涛(独立董事)。 预算工作小组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郭凌勇先生提名,聘任向宇先生为公司总裁、叶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向宇先生提名,聘任刘颖喆先生、戴戈缨先生、叶宁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聘任杨拥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总监聘任事宜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杜雅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 附件:简历 向宇:男,土家族,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华东区域董事长兼华中区域董事长,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南方总部江南区域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华南大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刘颖喆:男,汉族,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龙湖地产集团上海地区公司运营总监兼研发设计总监、投资发展总监兼研发设计总监、上海地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大连地区公司总经理,泰禾集团总裁助理兼上海区域总经理、副总裁兼上海区域总裁,本公司副总裁兼原华东区域、华中区域常务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华东大区董事长、总经理。 戴戈缨:男,汉族,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三江航天集团工程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广东省江门市会城建筑设计院工程师,新加坡BEC工程咨询管理公司高级造价师,三达利(北京)国际投资咨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区域公司工程总监,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总经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区域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华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营销官、原华东大区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 叶宁:男,满族,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业务部副总经理,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香港庄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副总监,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市海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首席资金官等职务。现任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杨拥军,男,汉族,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部项目经理;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西安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公司副总经理、集团财务副总经理、智创生活CFO\执行董事;现任华发股份副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 杜雅清:女,回族,199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创新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