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10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汇泽”)的通知,获悉盛屯汇泽将其已质押的3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31日,盛屯汇泽将其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30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10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的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盛拓”)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7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含本数)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5亿元。 印尼盛拓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本次为印尼盛拓提供7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8.4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印尼盛拓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113,240.32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 住所: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莫罗瓦利工业园(IMIP)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5日 印尼盛拓注册资本1.9亿美元。公司间接持有其8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STELLAR INVESTMENT PTE. LTD.持有印尼盛拓20%股权。 印尼盛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印尼盛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 债务人: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7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含本数)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印尼盛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印尼盛拓其他少数股东未参与印尼盛拓的日常经营管理,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442,293.15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6.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