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36.69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29.01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7.42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11.59亿元人民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10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58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鑫煜电力(武汉)有限公司、天镇县恒太集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协鑫智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超能云动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鑫粤新能源有限公司、协曦新能源(梅州)有限公司、翁源鑫固新能源有限公司、襄城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淮滨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共计55,000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园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抽蓄”)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10%股权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建德抽蓄与工商银行园区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2、2025年12月24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园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协鑫售电”)向中国银行园区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99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2月11日期间江苏协鑫售电在99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中国银行园区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9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