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2月31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嘉实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7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嘉实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2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嘉实中证高端装备细分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3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嘉实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74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5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7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1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2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