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祥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本公司”“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9.8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9,186,323股。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泰州祥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泰州祥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6.34%减少至13.34%,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让方持有富创精密股份的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泰州祥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泰州祥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后,泰州祥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6.34%减少至13.34%,持有公司权益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见下: 2025年12月30日,泰州祥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减持9,186,32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泰州祥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2月2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4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42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2月26日7:15:00至9:15:59,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8份,均为有效报价。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5年12月26日16:47:48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9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9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59.8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918.6323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