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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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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国定路1号楼、国定路3号楼、湾谷园B5号楼,项目公司为上海科汇智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类型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为上海市杨浦区。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包括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科创”)和运营管理实施机构上海科优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优达”)。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且运营管理能力稳定。
  三、 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变更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杨科创、科优达通知,颜明峰先生担任杨科创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建先生担任科优达董事,谢吉华先生不再担任科优达执行董事。
  杨科创、科优达已就前述事项履行完成相关决策程序。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目前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变动系运营管理机构内部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运营管理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六、 其他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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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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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备。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关于招商中证卫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5年12月3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东方证券为招商中证卫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中证卫星产业ETF”,场内简称“卫星产业ETF”)(基金代码:159218)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关于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
  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场内限售的公告》的规定,本基金部分战略投资者配售份额将于2025年12月31日解除限售,本次场内解除限售份额合计110,933,400份。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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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应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自2025年4月3日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不涉及。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不涉及。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89,037,3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29.68%。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199,970,7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6.66%。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一)基础设施项目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通过上海科汇智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为国定路1号楼、国定路3号楼和湾谷园B5号楼,可供出租面积合计59,838.04平方米。国定路1号楼投入运营时间为2003年,国定路3号楼投入运营时间为2011年,湾谷园B5号楼投入运营时间为2014年。基础设施资产均已成熟运营10年以上。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合计为人民币44,676,673.96元,基础设施资产出租率为75.09%,期末平均租金单价为3.13元/平方米/天(含税),期末平均剩余租期为701天,期末租金收缴率为91.72%。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资产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信息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基金管理人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根据《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5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45,526,874.96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为3.20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45,526,874.96/(300,000,000*3.200)=4.74%。
  2、如投资人在2025年12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天收盘价2.915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 45,526,874.96 /(300,000,000*2.915)=5.21%。
  需特别说明的是:
  1、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
  2、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
  3、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六、其他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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