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8号院2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军辉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刘铁昌、齐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涉及对相关项下子议案的逐项表决,均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鼎城、黄丽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