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26日,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王府井”)成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免税项目02标段(以下简称“项目”)中标人。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与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免税项目(02标段)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甲方),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位置及面积:项目位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国际出境隔离区及入境区内,总面积3,566.33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 (三)项目运营期:自2026年2月11日或移交日中的孰晚日起,至2034年2月10日止; (四)经营费计费期及计费原则: 1.计费期:在运营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的上述交费义务不受该经营区域全部或部分是否实际正常交付、营业或实际使用的影响;在运营期外,除本合同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无需交纳经营费; 2.计费原则:项目经营费按相应计费年度内保底经营费与实际销售额提成两者之和计算; 3.保底经营费:报价年保底经营费为11,300万元,其后每一计费年度保底经营费按照年度客流量变动幅度进行调整; 4.销售额提成比例:在运营期内,首年销售额提成比例为5%;自第二个计费年度起销售额提成比例在上一计费年度销售额提成比例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百分点,自第五个计费年度起不再递增。甲方为鼓励乙方丰富经营品类、增强本项目竞争力、提高消费者体验,对于乙方引入的消费吸引力强但毛利率低于前述确定的销售额提成比例的商品,经甲方审核确认,按该商品实际毛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该商品的销售额提成; 5.经营费支付:项目经营费按月支付并按年理算。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载体经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 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相关业务。本合同签署并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免税业务的经营网络,提升市场覆盖率。 三、风险提示 鉴于该项目为公司首个拟运营的大型口岸免税项目,公司在相关规模口岸免税项目的运营经验尚处积累阶段,预计市场培育期将相对较长。同时,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存在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