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国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其中,董事李强先生、廖旭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孔金凤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京晨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孔金凤、无锡德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澳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亮、苏常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