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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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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7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方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重庆”)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泓销售”)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的签署。在授信额度内,天泓销售向银行申请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本次担保的进展情况
  天泓销售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简称“重庆银行垫江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简称“主合同”),贷款金额为500万元。公司为天泓销售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并与重庆银行垫江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天圣重庆为天泓销售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与重庆银行垫江支行签订了《抵押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保证人(乙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债务本金数额(币种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利息及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从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含甲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2)保证期间内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甲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抵押人(乙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管抵押物的费用、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债务本金数额(币种人民币)为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利息及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2、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3、抵押物: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北部新区湖影街9号8栋的房产。
  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甲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抵押人(乙方):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管抵押物的费用、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债务本金数额(币种人民币)为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利息及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2、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3、抵押物:天圣重庆名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303号的房产。
  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19,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824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9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076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重庆银行垫江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
  2、天圣重庆与重庆银行垫江支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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