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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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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1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王志军先生和路漫漫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月16日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十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1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0,000股,涉及人数1名。
  2、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2.29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8,700元及向激励对象支付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4月2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4、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予以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首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7、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7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370,000股,授予价格2.49元/股。
  9、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10、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1、2024年1月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授予价格2.49元/股。
  1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1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4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0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28,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80,422,398股的1.12%,回购价格为2.39元/股,回购金额共计20,859,92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80,422,398股变为771,694,398股。
  15、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16、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
  17、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名,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71,694,398股的0.01%,回购价格为2.39元/股,回购金额共计143,4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1,694,398股变为771,634,398股。
  18、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19、2025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7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326,000股。
  20、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1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0股。
  21、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00股。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2.29元/股,并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2、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因其他原因身故,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总股本771,634,398股)的0.0039%。
  2、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调整为2.29元/股。
  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9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68,700元及向激励对象支付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
  注:1、以上变动前公司股本结构为2025年12月29日股本情况(未考虑已离职、退休及业绩未能完全达标股权激励人员尚未办理完成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数),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1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和注册资本变更说明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4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不满足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完成上述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771,634,398股变更为769,504,39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71,634,398元变更为769,504,398元。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1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鉴于国际环境、金融市场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外币汇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结构性掉期及期权组合等外汇套期保值工具。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且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范围,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交易日不超过240万美元(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主要采用美元外币结算。因国际环境、金融市场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外币汇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采用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结构性掉期和期权组合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结构性掉期和期权组合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且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范围,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交易日不超过240万美元(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用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结构性掉期和期权组合等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涉及的外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5、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交易额度可在开展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开展期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锁定汇率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3)操作风险:公司虽已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但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交易的过程中产生损失。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交易损失。
  2、风控措施
  (1)公司以实际经营需要为基础,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严格控制相关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该交易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严禁任何风险投资行为。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交易品种,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及流程、审批权限、信息隔离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公司所有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由财务部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满足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的,采取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拓宽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金河佑本拟与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点创”)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拟使用部分资产采用售后回租赁方式向平安点创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申请融资总额为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24个月。
  如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金河佑本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按持有金河佑本股权比例85.6071%提供相应担保,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为金河佑本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为金河佑本按持股比例的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金河控股为金河佑本提供的全额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与平安点创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HL548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4、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贾宏硕
  6、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8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平安点创未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同类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平安点创依法续存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进行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履约能力良好。
  (四)经查询,平安点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的生产设备等
  (二)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三)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标的: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的生产设备等
  (二)融资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以拓宽融资渠道、筹措资金、盘活固定资产为目的,将其合法拥有所有权的生产设备等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控股子公司使用。
  (四)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起租日、租赁期间、租金支付期次、租金日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租赁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平安点创,租赁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
  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金河佑本与平安点创正式签署的相关售后回租赁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五、授权事宜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交易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现有资产,为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交易不影响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设备的使用,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同意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延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19,999,997.9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0,101.4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559.39万元。
  ■
  注: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已结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与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实施主体: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细菌活疫苗(布病)、细菌灭活疫苗、合成肽疫苗和细胞灭活疫苗的生产装置以及相应的公用辅助工程、附属设施。
  (1)生产装置包括:菌苗车间(含细菌活疫苗、细菌灭活疫苗、合成肽疫苗、细胞灭活苗)。
  (2)全厂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和附属设施包括:P3动物房、锅炉房、配电室、办公楼、倒班宿舍、职工食堂、仓库、污水处理站等。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该项目中的合成肽疫苗生产线虽已建设完成,但因所涉产品监管要求较高,投产前仍需完成创新性评价,创新性评价通过为取得《兽药GMP证书》的前提。公司此前两次申报未获通过,目前正根据主管部门反馈完善方案,计划变更质量标准后重新提交申请。新质量标准已通过实验验证,生产及检验环节均优化升级,生物安全风险更低,且检测结果与传统方法相关性良好,技术层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由于质量标准变更及创新性评价均履行严格实验、评审程序,推进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从而影响了生产线的投产时点。
  另一方面,项目配套的疫苗研发受实验条件、资质办理及相关流程影响,推进进度慢于原定计划。部分关键实验需在特定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受实验室规划指标限制,其启动时间有所推迟;部分实验需要处理协调阴性动物等特殊实验材料、补充相关资质审批等行业共性问题。在上述事项完成后,还需按既定程序依次推进后续研究与审批。由于上述步骤均具有一定周期,整体进展较原计划放缓,使得研发投入节奏相应延后。
  (三)调整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重大不利情形。本次延期主要系公司基于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由于项目少量尾款支付周期相对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19,999,997.9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0,101.4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559.39万元。
  ■
  注: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已结项。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成,由于项目少量尾款支付周期相对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5,561.1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25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5,355.6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96.3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32.77万元。
  单位:万元
  ■
  注: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成,由于该项目部分供应商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相关款项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支付。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将上述暂未支付的款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后续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后,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拟将“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2.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募集资金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结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河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30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王志军先生和路漫漫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年预计发生接受关联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4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99%。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与该关联方2025年实际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总额为8,138.32万元(此数据尚未经会计师审计)。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年预计与关联人金河建安发生的租赁土地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1%。2025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总额为35.24万元(此数据尚未经会计师审计)。
  本次2026年度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及租赁业务预计合计金额为4,496.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0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路漫漫、王晓英、路牡丹、王志军、李福忠对该项议案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Ⅰ、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发生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461万元。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渣场三期建设预计土建投资5,000万元,2025年预计完成约2,000万元,2026年预计投资3,000万元,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
  2、子公司金河环保六期配电间、综合设备机房建设投资400万元(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调剂项目),2025年完成投资预计约169万元,2026年预计投资231万元,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
  3、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45万吨液糖扩建项目预计土建投资100万元,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
  4、公司及各子公司其他改扩建及零星土建、维修(装饰)工程,预计全年土建部分投资1,130万元,每项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
  上述各项目在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且预计交易额截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不超过关联交易总额的情况下,各项目之间可以有适当的调整。
  Ⅱ、2026年预计租赁金河建安土地发生关联交易总额35.24万元,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现有收储煤炭场地面积有限,拟向金河建安租赁部分土地,年租金为11.43万元,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玉米需要停车场地,拟向金河建安租赁部分土地作为运粮车的停车场,年租金为23.81万元,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发生金额为截止2025年12月25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2025年年报披露数据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发生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25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2025年年报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注册资本:2,07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有军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璜,市政工程施工。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河建安总资产22,680.63万元,总负债9,296.77万元,净资产13,383.86万元,营业收入2,640.57万元,净利润226.5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持有金河建安82%的股权,交易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河建安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金河建安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业务,运行状况良好。金河建安拟提供的劳务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金河建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项目需要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实施招标程序的,金河建安将按规定参与投标,如中标则实施相关关联交易,未能中标则不予实施。
  (二)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关联人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等事宜时有利于及时协调处理,将极大提高施工效率,并且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结算支付时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合理地对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4、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包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拟向建设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5年,利率拟执行同档期LPR利率,专项用于“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建设。为保障金河环保资金需求及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金河环保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及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西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中宏
  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
  经营范围:废水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环保材料、环保设备、水处理剂销售;环保信息开发及服务(工业及城市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通用机械、电器维修及销售,园林绿化养护。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河环保公司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河环保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38.52%。
  金河环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为全资子公司托克托县金河环保再生水资源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支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7日;为全资子公司托克托县金河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支行借款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
  截至目前,金河环保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金河生物拟为金河环保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担保具体内容由公司、子公司与建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事项为全额担保,无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金河环保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协议,系项目建设所需,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金河环保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与管理受公司有效控制。公司能够对担保事项实施有效监督与管控,相关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金河环保项目建设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6,305.34万元(包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38,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0.61%。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共计1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4.45%。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5,000万元于内蒙古金河东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名称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东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现金方式出资,持股比例为100%
  5、法定代表人:戚振
  6、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克托经济开发区华奥街
  7、经营范围: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货物进出口;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草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为暂定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发挥六期工程的产能优势,提升资源配置能力,通过独立法人治理体系实现成本精细化管控、管理水平提升,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同时为了更加聚焦深耕细分领域,快速形成技术壁垒,并与公司形成协同管理效应,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最终注册登记为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新设全资子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1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议案1.00、2.00、5.00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议案4.00时,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李福忠、王志军、路漫漫、王晓英、路牡丹回避表决,共持有股份261,745,417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婷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8”,投票简称为“金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
  注: 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股东: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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