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方便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决定对下述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暂停时间安排
  ■
  重要提示: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
  4、如本公司新增合同约定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的基金,则可不再另行公告。
  5、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5年12月31日起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称为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4006,新增Y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6545;Y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
  注:在2050年12月31日以前,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五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对于Y类基金份额,在2050年12月31日以前,并满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前述五年持有期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转型后的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共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Y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根据《暂行规定》要求,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详见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0.30%/年、年托管费率为0.05%/年。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5、基金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止日与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止日保持一致。
  四、《基金合同》及其摘要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