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3,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孙鹏程、郭忠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传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4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上表中“2026年度预计金额”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为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2. 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4年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3. 表格内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2025年度预计金额”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为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万春 实际控制人:郑海涛 注册资本:142,602.806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3月1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15号1幢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非接触式IC卡;多媒体系统设备、通信交换设备、光电子器件、广播电视发射及接收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组装与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IC卡(不含表面处理作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视讯”)为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郭忠武先生在数码视讯担任董事,公司董事孙鹏程先生在数码视讯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传媒安全、智能显控等相关产品及服务;向关联人购买数字电视系统及服务等相关产品。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合同或协议要求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具体项目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