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88号宝钛宾馆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股份比例数值均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王俭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张海龙先生现场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翠雨 杨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