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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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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9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司”)总部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刚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2,051,536,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7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211,200,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现场参会股东,所有参与表决的股东均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0,74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142%;反对440,62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77%;弃权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2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50%;反对41,40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63%;弃权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重新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0,619,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55%;反对40,750,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4%;弃权1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8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64%;反对40,750,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49%;弃权1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0,619,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55%;反对40,750,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4%;弃权1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8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64%;反对40,750,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49%;弃权1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0,61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55%;反对40,750,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4%;弃权1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8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63%;反对40,750,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49%;弃权1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4、重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35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反对1,030,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1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15,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9%;反对1,030,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7%;弃权1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5、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0,55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5%;反对40,749,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3%;弃权2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1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64%;反对40,749,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44%;弃权2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6、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0,567,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30%;反对40,749,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3%;弃权2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31,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019%;反对40,749,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44%;弃权2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7、重新制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0,55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3%;反对40,756,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6%;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17,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52%;反对40,756,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76%;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关于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835,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474,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99,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2%;反对474,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6%;弃权2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815,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48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2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79,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8%;反对48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7%;弃权2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志辉、李沛雨、王伟
  3、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盈峰环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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