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12月9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以每股8.90元的价格总计授予257.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目前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本次实际共11名激励对象缴款认购限制性股票257.80万股,认购价格为8.90元/股。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已收到11名股权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22,944,200.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15日出具大信验字【2025】2-00012号验资报告,对截止2025年12月12日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验证。本次激励计划中所使用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故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和股本未发生变化。 公司已就授予上述257.8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授予11名激励对象257.8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