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5-08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4日 至2026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0日公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1月14日前与公司证券中心联系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92-5937117,邮箱:600703@sanan-e.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8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9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人员发生了变化,经董事会研究,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林志强先生、林科闯先生、林志东先生、林志扬先生、李金钗女士担任,其中林志强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李金钗女士、肖虹女士、蔡文必先生担任,其中李金钗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林志扬先生、李金钗女士、林志强先生担任,其中林志扬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肖虹女士、林志扬先生、林志强先生担任,其中肖虹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1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8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8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集成”)、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光通”)、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晶安”)、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三安”)、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安”)、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三安”)、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安”)、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成”)、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安”)、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三安”)、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安”)和公司持有85.05%股权(其余14.95%股权由以股权激励为目的所设立的6家合伙企业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光电”)。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3.00亿元。 ● 若本次提供的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3.00亿元;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担保余额15.54亿元,对外担保总额共计198.54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持有85.0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计划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3.0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金额根据各被担保人实际经营需求及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确定。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合并的全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目前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本次预计担保生效前签订的协议外,本次预计担保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公司将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将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满足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无逾期债务发生,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根据其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生产经营开展。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为198.54亿元(含本次预计担保),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3.62%,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3.8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183.00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9.64%;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担保余额15.54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1%。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