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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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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科研中心3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耿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5人,代表股份171,629,6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0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170,763,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89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86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43人,代表股份86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86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凯菲女士、沈洪发先生、占响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沈耿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844,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4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511%。
  沈耿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沈会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844,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4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506%。
  沈会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沈凯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844,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4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509%。
  沈凯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沈洪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844,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4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511%。
  沈洪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占响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844,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4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516%。
  占响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丁乃秀女士、窦军生先生、凌忠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丁乃秀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844,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42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615%。
  丁乃秀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窦军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844,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42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618%。
  窦军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凌忠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844,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42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3623%。
  凌忠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本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本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本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4.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4.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4.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4.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4.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4.09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28,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8%;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930%;反对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723%;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4.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38,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17%;反对1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3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煜律师、项延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提高决策效率,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于2025年12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推举公司董事沈耿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选举沈凯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沈凯菲女士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会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沈会民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成员资格。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沈凯菲女士、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洪发先生、丁乃秀女士组成,其中沈凯菲女士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凌忠良先生、窦军生先生、占响林先生组成,其中凌忠良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由窦军生先生、丁乃秀女士、沈凯菲女士组成,其中窦军生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丁乃秀女士、凌忠良先生、沈会民先生组成,其中丁乃秀女士担任召集人。
  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会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沈会民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五)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梁铨先生、沈洪发先生、郎洪峰先生、包桂祥先生和董新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5.1 聘任张梁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 聘任沈洪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 聘任郎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4 聘任包桂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5 聘任董新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梁铨先生、沈洪发先生、郎洪峰先生、包桂祥先生、董新春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梁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梁铨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惠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沈惠强先生简历、联系方式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声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英强先生为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钱英强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等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沈凯菲女士(董事长)、沈会民先生(副董事长)、沈耿亮先生、沈洪发先生、占响林先生
  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窦军生先生、凌忠良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职工代表董事:褚焱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沈凯菲女士、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洪发先生、丁乃秀女士组成,其中沈凯菲女士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凌忠良先生、窦军生先生、占响林先生组成,其中凌忠良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由窦军生先生、丁乃秀女士、沈凯菲女士组成,其中窦军生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丁乃秀女士、凌忠良先生、沈会民先生组成,其中丁乃秀女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凌忠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沈会民先生
  2.副总经理:张梁铨先生、沈洪发先生、郎洪峰先生、包桂祥先生、董新春先生
  3.财务总监:张梁铨先生
  4.董事会秘书:沈惠强先生
  5.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钱英强先生
  本次聘任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惠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8539880(兼传真)
  邮箱:shenhui0316@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邮编:314500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离任情况
  根据换届选举情况,非独立董事虞炳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炳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3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独立董事李鸿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全体监事自然免去监事职务。梅红香女士、钱英强先生、陆新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英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梅红香女士、陆新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沈凯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截至本次披露日,沈凯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其持有75.76%股权的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
  张梁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梁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证券事务代表沈惠强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惠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简历
  1.沈凯菲,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8年8月,硕士学历。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在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习,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就读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2013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Double Arrow Australia Pty Ltd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3月5日起至今任桐乡德升胶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3月23日至今任浙江双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9日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桐乡市政协委员。
  截至本次披露日,沈凯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同时持有75.76%股权的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沈耿亮先生为父女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虞炳英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梁铨先生为夫妻关系,为职工代表董事褚焱先生配偶的表妹。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沈凯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凯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沈耿亮,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2月,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11月13日至2011年12月20日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9日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7月3日至2013年1月9日任全资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担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理事长,2008年9月起至今担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2009年3月起至今担任参股子公司青岛中橡联胶带胶管研究中心监事会主席,2012年6月4日至2013年2月22日任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1日任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2月22日起至今任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4年8月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26日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月9日起至今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3月14日起至今任全资孙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2月20日起兼任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21日起至今任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起至今任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16日起至今任桐乡春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Double Arrow Australia Pty Ltd董事,2022年3月24日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智能输送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理事长,桐乡市人大代表,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桐乡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沈耿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6,110,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2%),同时持有16.67%股权的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虞炳英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长沈凯菲女士为父女关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梁铨先生的岳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褚焱先生配偶的姑父。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沈耿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耿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沈会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7月,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1年11月13日起至2011年12月25日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1年12月26日起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控股子公司桐乡双箭橡胶研究所有限公司、桐乡双箭胶带有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24日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智能输送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5月31日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沈会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会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沈洪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0月,大专学历,经济师。1997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销售部经理,2005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销售部经理,2011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17日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2月17日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2月17日至今兼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月7日至2016年1月任浙江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24日至2016年1月11日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12日至2017年5月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26日任桐乡和济护理院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6月27日起至今任桐乡和济护理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桐乡和济洲泉护理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2月5日至今任桐乡和济梧桐护理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2月11日至今任桐乡和济乌镇护理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2月11日起至今任桐乡乌镇智慧养护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2月18日起至今兼任桐乡和济梧桐养护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2月22日起至今兼任桐乡和济凤鸣养护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2月23日起至今兼任桐乡和济洲泉养护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沈洪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洪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占响林,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4年9月,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嘉兴市消防支队,先后担任嘉兴市消防支队秀洲中队排长(正连职),嘉兴市消防支队后勤处助理员(正连职)、后勤处消防器材供应站副站长(副营职)、战勤保障中队中队长、后勤处军需装备科科长(正营职)、后勤处财务科科长、后勤处副处长兼军需装备科科长、后勤处副处长、特勤大队政治委员(副团职),2018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中共桐乡市洲泉镇委员会委员,曾担任宏冠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桐乡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起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占响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占响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6.丁乃秀,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8月,材料加工工程专业,青岛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教师。2007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副教授;2015年1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教授;曾担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化高科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教授、博导,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
  截至本次披露日,丁乃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乃秀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丁乃秀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窦军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0年11月,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企业家学院副院长、家族企业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房地产与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访问学者,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21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窦军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窦军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窦军生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凌忠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5年4月,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浙江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安吉锦银企业管理合伙(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吉锐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杭州君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景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中道汽车救援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凌忠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凌忠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凌忠良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张梁铨,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8年7月,硕士学历。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2020年4月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6年7月至今任上海双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6年9月至今任桐乡和济源盛中西医结合门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苏州红日养老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8月16日至今任桐乡春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2023年2月21日任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26日任桐乡和济护理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苏州韶华护理院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起至今任嘉兴尚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6月14日任安徽安东双箭智能胶带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起至2025年9月22日任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9月23日起至今任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5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3日起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23年3月16日至今兼任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12月29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梁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张梁铨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沈耿亮先生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虞炳英女士之女婿,与董事长沈凯菲女士为夫妻关系,为职工代表董事褚焱先生配偶之表妹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梁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0.郎洪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12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管理咨询师。1991年2月至1992年9月在桐乡市同福文化站管理员,1992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嘉兴市展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04年2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17日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3日至2023年3月16日任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7月21日至2023年3月16日任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6月14日任安徽安东双箭智能胶带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郎洪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郎洪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1.包桂祥,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8月,本科学历。1987年9月至1989年6月任桐乡市河山中学教师;1989年7月至1996年4月在河山丝纺厂工作;1997年5月至2002年12月先后在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任销售员、2002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营销部一处处长,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本公司营销部经理,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2014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营销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2月26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23日起至今任浙江双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6月14日任安徽安东双箭智能胶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包桂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桂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2.董新春,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0年12月,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8年3月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管理人事科副科长,2008年4月至2009年5月任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管理监控部部长,2009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本公司人资企管部薪酬主管,2012年1月至12月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本公司制造部经理,2014年1月至2019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2月26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董新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新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3.沈惠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3月,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5月至今在公司先后从事IPO、证券事务相关工作,担任公司证券与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沈惠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惠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4.钱英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2月,大专学历,审计师。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本公司统计负责人兼桐乡双箭胶带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任上海双箭红日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6月14日任安徽安东双箭智能胶带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现兼任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上海双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护理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洲泉护理院有限公司、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梧桐护理院有限公司、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桐乡和济乌镇护理院有限公司、桐乡乌镇智慧养护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梧桐养护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凤鸣养护院有限公司、桐乡和济洲泉养护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钱英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英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褚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褚焱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褚焱,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7年12月,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公司技术员,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2012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褚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沈耿亮先生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虞炳英女士之侄女婿,为公司董事长沈凯菲女士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梁铨先生之表姐夫。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褚焱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褚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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