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西藏紫光卓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署《展期协议书三》,紫光卓远同意就人民币10.14亿元相关债权继续向公司展期,展期期限自2023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展期借款利率为4.35%/年。 公司在2025年度已向紫光卓远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0.99亿元,上述借款本金对应利息由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另行支付。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署〈展期协议书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47、2023-070、2023-075、2024-012、2024-014、2024-039、2024-062、2024-066、2024-089、2024-093、2024-103、2025-002、2025-013)。 二、本次进展及借款偿还情况 经友好沟通,公司已于近日向紫光卓远偿还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0.99亿元所对应的利息共计人民币12,348,486.10元,剩余应偿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目前,公司对紫光卓远的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