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长孙健 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董事张新先生、刘志波先生、施阳先生、陆旸先生、边明勇先生,独立董事刘相法先生、熊慧女士、王林彬先生、姚曦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刘建昊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丽娅、李柯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