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曾祥展先生、邹善童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华贸物流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婕、马传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