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66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即延期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7,610,85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1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2022年9月2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14号)。
  公司依规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22日及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已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实施主体保持不变,仍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61.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86.15%,此进度系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一并计入未使用金额后计算得出。
  2、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95.9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86.91%,此进度系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一并计入未使用金额后计算得出。
  3、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差异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
  (三)募集资金存放及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17,977.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7,977.30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在募投项目现有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相关实施工作,并审慎规划资金管理与使用。现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子项目“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涉及系统性创新突破、新型工艺设计及高标准中试场所建设,公司在专用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优化及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投入了更长时间,同时因施工工艺复杂、实验室环境参数与验收规范要求提高,导致部分工程进度延迟。此外,由于该子项目关键零部件的国内供应链完整度偏低,开发合格供应商的过程较长,进一步延缓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为加快推动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于2024年10月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实施地点至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从而对该项目整体进度也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谨慎管理并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现有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即延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延期后按期完成的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统筹谋划,科学合理决策,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同时将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