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8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31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1月5日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22张 6.回售金额:2205.67元(含息、税)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1月6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以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及《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冀东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258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冀东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12月26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总》,“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22张,回售金额为2205.67元(含息、税)。 公司将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及回售手续费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1月6日。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冀东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