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1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42000Nm3/h空分装置为山西兰花供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泽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州杭氧”)增资,并由其负责新建一套42000Nm3/h空分装置为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气体服务。该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1,4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泽州杭氧增资10,000万元,其他资金由泽州杭氧以融资方式解决。增资前后泽州杭氧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泽州杭氧增资,主要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公司进一步拓宽区域市场、提升子公司在晋城地区气体供应的竞争力有着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客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山西晋南钢铁新材料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山西晋南钢铁新材料气体有限公司,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注销、清算等相关事宜。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